售后保障与对公合作条款
死一只赔一箱 · 10 足齐全不发残蟹 · 提货券不设有效期 —— 白纸黑字,可执行、可追溯
生效日期:2026 年 8 月 8 日 | 适用范围:官方商城 / 公众号 / 门店自提 / 政企直供 全渠道
一、大闸蟹「死蟹包赔」条款
不按只折算,直接赔整箱
出库逐只验足,承诺不发残蟹
由客户二选一,我们不代做主
1.1 反馈时效
- 本人当面签收:自签收起 2 小时内提出理赔有效。
- 驿站 / 快递柜代收:自实际取件起 2 小时内,且不迟于系统显示签收当日 24:00。
大闸蟹为活鲜商品,务必当面拆箱验收,请勿放置驿站或快递柜。政企大单我们会在发货前电话确认收货人在位。
1.2 举证要求
- 必需:① 死蟹与快递运单号同框照片(运单号清晰可见);② 掰开肚脐照片(证明确已死亡)。
- 建议:完整拆包视频。不强制提供,但如发生争议,以视频为准。
1.3 赔付标准(死蟹)
| 赔付范围 | 死一只,赔一箱——赔付该只死蟹所在的那一箱 / 礼盒;同一订单多箱的,按箱独立计算。 |
| 赔付方式 | 全额退款或免费补发,由客户二选一。蟹季末或客户明示送礼时效已过的,直接退款。 |
| 封顶条款 | 同一订单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该订单实付金额。 |
1.4 残蟹(缺足)
出库前逐只验足,保证 10 足齐全,丙祥茂·三节礼承诺不发残蟹。判定标准:步足 / 螯足缺失 ≥ 1 只即为残蟹。
蟹在运输中互夹、受惊自断足属不可控因素,按单只补发或退单只价处理(不按箱赔付)。
1.5 规格与缺重
- 称重口径:去绳去皮净重(捆绳、包装不计入)。
- 判定方式:整单平均值——如 10 只标 2 两规格,则合计净重须满 2 斤,平均达标即为合格。
- 允许 5% 合理误差(含运输过程中的自然失水)。
1.6 免责情形
因收货人电话不通、未及时签收、签收后未按要求冷藏存放导致死亡的,不在赔付范围。
1.7 防滥用
同一客户年度累计理赔超过 3 次的,需先行核实后处理。
二、月饼 / 粽子 / 年货 退换货规则
2.1 质量问题退换(法定必退,运费我方承担)
自签收起 48 小时内发现变质、破损、异物等质量问题,拍照联系客服,核实后退款或换货。
依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 24 条: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,无论页面是否标注「不退不换」,均予退 / 换,必要运费由丙祥茂承担。
2.2 未拆封整箱退货
- 支持:签收 7 日内,外箱与内包装完好、未拆封的,可申请退货。
- 往返运费由买家承担;已拆封的密封食品按下文「包装不完好」处理。
2.3 法定不适用七天无理由的情形
法规依据: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 25 条;《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》国家标准(2025-05-01 实施)。
2.4 临期商品标注
- 剩余保质期 ≤ 1/3 的,界定为临期商品。
- 商品页显著位置标注「临期」字样并写明具体到期日;临期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。
2.5 提货券 / 提货卡
- 长期有效:券不因过期作废,可跨季、跨年度兑换。
- 当季商品不可得时:如对应商品售罄、停产或规格调整,可兑换同等价值的其他商品。
- 同等价值口径:以购券时实付金额为券面价值,兑换时按当期官方售价折算,差价多退少补。
- 兑换方式:凭券码兑换,请妥善保管;如遗失,可凭购买记录 / 订单号核销原码后补发。
- 政企批量购券的退换、结算,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。
2.6 政企大单验收期
- 批量到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检验收,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。
- 抽检不合格率 > 5% 的,支持整批退换,往返运费由丙祥茂承担。
2.7 运费承担汇总
| 情形 | 运费承担 |
|---|---|
| 质量问题退换(法定) | 丙祥茂承担 |
| 未拆封 7 日内退货 | 买家承担往返 |
| 政企抽检不合格率 > 5% 整批退换 | 丙祥茂承担往返 |
三、政企对公转账与开票说明
合肥瑞礼贸易有限公司
签约 / 开票主体(推荐政企采购走此账户)
- 统一代码
- 91340100MA2N192Q78
- 开户行
- 合肥科技银行滨湖支行(安徽农金)
- 账号
- 2000***************0026
- 联行号
- 402361011612
合肥市包河区丙祥茂烟酒便利商行(个体工商户)
品牌备案主体 / 零售门店收款
- 统一代码
- 92340111MA2N4LDK73
- 开户行
-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成都路支行
- 账号
- 1028***********4185
防诈骗提示:付款前请务必电话核验账号
页面账号已部分隐藏。完整收款账号以正式合同、加盖公章的收款通知书为准,或致电 136-9678-1217 核验。我方不会通过微信、短信单方面通知变更收款账户;凡收到「账户变更」类信息,请一律先电话确认。
3.1 开票说明
支持增值税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,按采购品类如实开具。
大额订单可按部门、批次分多张开具,配合贵司报销流程。
款项到账并确认收货后开具;急需随货同行的,请在下单时提前告知。
3.2 开票所需信息
请提供:发票抬头(单位全称)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开具专用发票的,还需提供注册地址、注册电话、开户银行、银行账号,以及接收发票的邮箱或收件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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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则
- 本条款自 2026 年 8 月 8 日起施行,适用于官方商城、公众号、门店自提及政企直供全渠道。
- 政企批量采购的验收、退换、结算及付款账期,另有合同约定的,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。
- 本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,以法律法规为准;条款修订将在本页面公示,修订前已成立的订单适用下单时的条款版本。
- 售后咨询:136-9678-1217(客服热线)。